今天為了與老闆意見不合,一氣之下遞了辭呈。

冰凍三尺其實非一日之寒,不過老闆認定我是一時意氣用事,
而我認為公司不擇手段,不顧品質,則刺傷了他的驕傲。
約談他時用了
「井底之蛙」「抗壓性低」「鑽牛角尖」這些字眼。

總之既然兩人的思考模式沒有交集,再談也沒有結果。
事件解決。豁然開朗。找新工作吧。
後註:說公司「不擇手段」「不顧品質」好像用辭過當激了點,
該說是「公司為了走中低市場價競,所以不得不耍點小手段,趕件時可能也顧不了品質。」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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